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 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 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 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